《商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2017年1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召开商标代理工作座谈会,并对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业务办法》征求了意见~
触碰哪些黄线会被停止受理业务?
恶意抢注;伪造法律文件;捏造事实欺骗委托人;......
被停止受理业务的代理机构是否可以恢复代理资格?这个问题需要等《办法》正式文本确定。
但可以期待的是,商标代理环境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不是备案以后就万事大吉了,万一被停止受理业务了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总数为26635家。
商标代理机构是我国商标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自2003年我国取消商标代理机构行政审批后,代理机构数量增长迅猛。
由于商标代理机构资质良莠不齐,恶意抢注、伪造法律文件、捏造事实欺骗委托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针对上述情况,商标局采取了专项整治、建立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等有力措施,大力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加强商标代理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商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业务办法》并在此次座谈会上征求意见。
与会代表认为,两个办法的制定很重要,有助于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商标品牌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