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Nike”等商品,5人获刑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该案的5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采用境内采购境外发货的模式,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2566万余元,数额巨大。
成功代理“慕姿MUZI”商标案
2017年09月,青岛慕姿委托我司在26类申请注册“MUZI慕姿”商标(申请号:26281458),但一年后却收到了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驳回理由是太仓欧诺朗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23日在26类申请注册“慕姿Muzi”(申请号:26012959),相同行业相同商标,明显的恶意抢注行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我司立刻采取行动,通知申请人对第26012959号商标提出了异议申请,同时提交了驳回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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