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商标纠纷历时七年终审落槌
2020年1月5日,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江小白”商标案胜诉的声明显示,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江小白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江小白公司胜诉并判决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同时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持续七年的“江小白”商标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
2020年1月5日,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江小白”商标案胜诉的声明显示,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江小白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江小白公司胜诉并判决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同时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持续七年的“江小白”商标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