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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网络小说《诛仙》陷入电影版权纠纷:网络大电影是否算作电影?

3月16日,作家萧鼎发微博直指欢瑞世纪、七娱乐、华谊兄弟(300027,股吧)侵权,让小说《诛仙》的******。
 
  小说《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自推出以来赢得了大批书迷的喜爱,积累了超2000万的粉丝群体,小说也后续进行了包括游戏、漫画、影视在内的IP资源的不间断开发。其中,电视剧和电影的改编权被欢瑞世纪获取,期限为2011年3月-2017年7月共六年。
 
  从双方的争执点来看,焦点显然是改编网络大电影是否属于电影改编权范围。业内人士表示,从《著作权法》上来说,电影的定义中并没有排除网络大电影。至于目前能不能判定欢瑞世纪侵权,仍然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如果欢瑞世纪拿到的是电影的改编摄制授权,拍摄网络大电影并不属于侵权,而萧鼎也可能面临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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