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三合一”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建高)记者4月25日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青岛中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48件,在收案总数较2011年增长25%的情况下,结案率和调撤率分别达到100%和81.44%。有效维护了民族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
作为全国最早设立知识产权庭的中级法院,青岛中院自2010年起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即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划归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审理。2012年,“三合一”试点全面展开,先后审理了全省首起由中院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该省涉案金额最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结,对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有效完成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和行政程序的衔接、统一法律适用以及全面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全国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之一,青岛中院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空间。2012年向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公证处、商场等多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举措,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涉海洋科技知识产权案件协调机制,青岛中院今年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对海洋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青岛市重点创新企业联系点制度,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继续配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开展,为青岛市建设成为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