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0文本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0文本。
申请日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0文本。
申请日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成立于2008年,由具有多年知识产权代理经验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历的商标代理人、律师组成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