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创新发展的暂行意见
日前,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鼓励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创新发展的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6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后,又一以创新为驱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意见》围绕鼓励山东省专利代理机构创新发展,明确了针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资助的业务范围、资助金额、评定标准,加强了对执业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鼓励专利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等。《意见》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提高专利代理服务质量,发挥专利代理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促进山东省专利代理服务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