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办理变更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办理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规则或集体成员名单,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变更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变更集体商标成员名单的,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后的管理规则全文、集体商标成员名单并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
办理变更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办理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规则或集体成员名单,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变更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变更集体商标成员名单的,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后的管理规则全文、集体商标成员名单并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义/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义/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地址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