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研究知识产权转化绩效预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以专利质量和转化绩效为目标的财政资金导向体系。
《意见》设定的发展目标是知识产权支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作用凸显。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年均增长率、人均拥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优势明显,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形成若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高地,和具有示范作用的知识产权强省(区)、强市(州)、强县、强企,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和产业创新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作用充分发挥。
《意见》要求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鼓励设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在职称评定、考核奖励中突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导向。推进省属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参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改革试验,探索协同创新中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国有企业赋予下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权。加大“专利金桥”“专利超市”等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搭建各类知识产权对接平台。
《意见》明确支持地方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专项资金、融资补贴和风险补偿,形成以政府资助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联合工作体系。结合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探索形成按照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进行资助的工作机制,突出对地方重点、支柱、特色、热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建立专利资助动态监管考核机制。
《意见》提出,实施差异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辽宁省发挥知识产权辐射带动作用,全力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相关工作,探索建设路径和工作方案,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推进辽宁自贸区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先行试点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发挥吉林省、黑龙江省科教资源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鼓励知识产权本地产业化。结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资源现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建设,加强品牌培育,大力推进商标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基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夯实地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础。强化吉林省、蒙东地区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意识培养,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力。
《意见》还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维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政处罚行为、重复侵权行为等的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目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相关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探索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协调处理机制,完善重大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