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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1598)

市南区注册商标量破万件

  记者昨日从工商市南分局获悉,目前全区注册商标总数已达12348件,占青岛市注册商标总量的22%,其中驰名商标12件,省著名商标27件,市著名商标45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8件。在全省各区县中率先实现注册商标突破万件。

  市南区加大商标奖励力度,2012年以来,共有14家企业获得奖励200余万元。近两年该区商标注册每年同比增长100%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推进申报 同比增长200%,新培育中国驰名商标争创企业6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意向申请企业10家。2013年上半年,全区新增注册商标2219件,列全市首 位。 (王 瑜 薛见英 刘烟成)

德衡诉德恒 两律所争商标

    成立20年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摊上了官司,被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起诉北京德恒使用“deheng”英文商标侵权,甚至要求北京德恒改名换姓。近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分坐两侧的两家律所很有些渊源。据记者了解,北京德恒最早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1993年成立于北京,随后在国内外办了29家分支机构。 在山东建立的分支机构中国律师事务中心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是此案原告山东德衡的前身。在后来律所改制的大潮中,“德恒”也分了家。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最终 成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而山东的分所更名为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后来因德恒二字与北京相同,便又改为山东德衡。

  山东德衡不仅在1996年就注册了“德恒”文字及图商标,后来更名为“德衡”后又注册了汉字和英文的商标。

  两家律所虽然中文差一个字,但拼音却是完全一样的,麻烦也就来了。

  山东德衡认为,北京德恒在主页上使用了“deheng”,而且注册的网站域名中也有“deheng”,就是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有权。

  北京德恒的代理律师反驳说,早在1995年,北京德恒就取得了司法部审批的“德恒”的中英文字号,北京德恒的字号使用权利远远早于山东德衡获得 商标的时间。实际上,德恒中英文字号作为在先权利,山东德衡是抢注商标。北京德恒对“德恒”中英文是作为律所名称使用,没有突出作为商标使用,不存在商标 侵权。

  法庭上火药味很重。山东德衡提交了北京德恒的网页截图,认为所有用了“deheng”的地方都是侵权。“很可笑的是,我们就叫德恒律师事务所, 英文字号就是deheng,凭什么我们就不能用自己的字号?”北京德恒律师的反问引起山东德衡代理律师的反对:“很可笑这种词是律师应该说的吗?”

  一方说“deheng”用做企业字号无可厚非,一方说单独使用就是商标侵权,一直替别人打官司的律所走到法庭上更是寸步不让。由于北京德恒不同意调解,法院没有主持调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颜色仍未列入商标形式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记者万静在今天北京举行的“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立法研究中心成立及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讨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张辉介绍了正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此前呼声较高的“颜色将被列为商标保护形式”的说法被张辉否定。

  从早期的招牌、字号,到现在的文字、图形,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发展。在此次的商标法立法修改过程中,声音、颜色也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的呼声很高。但张辉介绍,在最近一次关于商标法修改工作会议上,颜色将不会被当做商标予以注册。

  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甚至气味、动态商标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张辉介绍,之所以将颜色从商标保护的形式中剔除,主要考虑的是目前对于“颜色列为商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还有待商榷。

《2012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品牌重复率报告》发布

 

******  “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30强商标重复率高达92%,单个品牌最高重复数和平均重复数分别为326个和66.3个,九成企业网络品牌面临流失风险”。近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发布了《2012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品牌重复率报告》,向公众揭示了服行业品牌建设的现状。

 

  “实体商标的高重复率不仅淡化了品牌在公众心目中的惟一性,也导致企业网络品牌陷入‘僧多粥少’局面。”业内人士认为,企业网络品牌保护难度的加大,正成为阻碍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成长为国际化知名企业的最大障碍。

  服务业品牌共性多

  从此次报告的数据来看,几乎所有的服务业知名企业都面临商标重复问题,商标平均重复数达到了惊人的66.3个。单个品牌重复数最高的当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东方”,达到了惊人的326个,相当于全国有数百家企业同时合法持有“东方”这个品牌。

  按照企业网络标识注册的惯例,他们都是“东方”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中国”的潜在合法注册申请者。与传统的实体商标“一对多”的注册特点不同,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中国”域名这些网络标识都具有惟一性、稀缺性,一经注册就与企业一一对应。同样是以“东方”为例,这也就意味着上百家“东方”商标的合法拥有者,面临着对仅有的网络标识的争夺。

  品牌重复率之所以居高不下,归根结底是因为在商标管理上有45个类别,可以跨类别注册。而在网络时代,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网络资源却存在惟一性,一旦被别人注册,要夺回来就非常耗时耗力,甚至徒劳无功。开心网的域名就曾被竞争对手抢注,导致自己的用户大量流失。

  全网络保护手段少

  对服务业前30强的企业来说,重实体商标轻网络品牌是品牌保护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从报告数据可以看出,虽然部分企业都对通用网址进行了保护,但相当一部分企业未能重视起对无线网址和“.中国”域名的保护。全面保护好自身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中国”域名这三类网络品牌资产的企业仅有3家,占比仅为10%。中国服务业的品牌保护工作,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会出现品牌重复和抢注的现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传统品牌法律制度允许同一品牌被多家企业或个人共同持有。这是因为商标法体系将商标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允许在每个类别中有一家民事主体具有商标权利。第二,企业“傍名牌”现象突出。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企业想借助知名品牌的名声和信誉,为自己谋取利益。第三,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欠佳。

  针对民营服务企业在品牌保护领域暴露出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相关专家表示,在新网络时代,网络品牌无疑已经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树立起足够的网络品牌保护意识。相比事后耗时耗力的艰难追讨,企业只有与时俱进,提早设防,及早构建一个以“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为内核的“全网保护”事前防御性品牌体系,才能让企业品牌资产免于流失,提升企业在新网络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严重

“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侵权行为较为严重!” 昨日,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的中大国际商务论坛在广州召开。国内外知名企业家、经济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建言献策。

  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赵昌文指出,他的课题小组在全国10个省市2000多企业进行调研,其中包括深交所上市的887家活跃的上市公司。

  这些企业要大力发展都离不开创新。从今年4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创新指数分析图来看,目前创新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包括中国创新环境指数、创新投入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创新成效指数等都在历年攀升,较2005年时有较大的发展。

  然而,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而且侵权行为较为严重。以上市公司为例,调查的1335家上市公司中超过41.2%遭受知识产权侵权;在调查的587家上市公司中遭受侵权严重的比例超过32%。

  企业虽然会采取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但是效果有较大的差异。其中,非上市公司中高达四成的企业反映以法律手段难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记者 梁健敏 实习生 胡佳昊)     

我国建立中文商标信息交换库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 黄玥) 商标和域名,现实和虚拟两个不同世界的产物,一直在冲突和纠纷中“结伴”前行。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空间成为企业宣传品牌和产品的重要阵地。而域名作为企业的网上“门牌号”,越来越像商标一样,开始承载巨大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价值。

  “当我们看到“apple.com”这样的英文域名时,就可以迅速联想到苹果公司;当我们看到“新浪.公司”这样的中文域名时,会对其品牌和认知将更加明确。”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副主任宋庆说。

  然而,层出不起的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新顶级域的开放申请、假冒网站的恶意抢注,引发了更多域名抢注隐患……互联网时代,域名和商标侵权对企业品牌和产品经营造成严重损害。

  “由于域名自成一体的注册、管理、运营和技术,与商标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引发了大量的商标网络侵权案件,”宋庆表示,域名和商标权之争移师网络新站场。

  一项数据显示,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共接到2884起投诉,来自120个国家、涉及5084个互联网域名的抢注纠纷。

  同样,根据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新通用顶级域名项目的推进,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可供注册的通用顶级域名将从目前的“.com”“.org”“.net”等21个,增加至上千个。理论上,每个顶级域名下的注册空间都是无限的,势必引发更大规模的域名抢注和网上商标侵权。

  宋庆指出,面对如此严峻的商标域名抢注及侵权挑战,为了更好的实现商标网络权益保护,完善实体商标和网络域名的双重保护体系,建立全球商标域名保护机制已迫在眉睫。

  据悉,2009年ICANN着手在全球范围建立商标信息交换库(TMCH),保护每一个商标权人在互联网上的合法权益。这个数据库将商标系统与域名系统连接起来,能够实现每增加一个顶级域名,就能对入库商标实行前30天域名优先注册和后90天近似域名注册提醒。

  然而,由于ICANN还未形成关于中文字符的繁简等效政策,无法实现保护中文字符商标的作用。一个在中国注册了简体商标的权利人,很容易遭受繁体字商标的域名抢注。

  “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域名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表示,为保护中国商标劝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文社群的TMCH十分必要。

  针对这一问题,ICANN授权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负责提供中国的TMCH服务,并突破中文商标的验证和保护难题。今年6月10日,该中心已与工商总局商标局成功搭建信息查询接口,正式上线运行。

  “我们将为中文商标权人提供两套"盔甲":一是通过TMCH为中文商标的域名注册提供绿色通道,二是通过"网上品牌保护系统"为商标权人提供后续服务,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商标网络权益生态保护圈,”宋庆说。

  作者:黄玥

中国商标节改名“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在开幕式上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前身是中国商标节,创办于2005年,每两年举办一届,分别在深圳、长沙、 青岛和成都举办了4届。经过多年的打造,中国商标节已经发展成为集商标战略经验交流、商标理论研讨、商标信息发布、商标保护咨询以及中外商标文化展示为一 体的大型商标盛会。被业界称为中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商标交流平台,受到海内外商标界广泛关注。

  他称,为更好的发挥中国商标节服务企业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搭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桥梁、促进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作用,自今年开始,中国商标节,改名为中国国际商标节·品牌节,每年举办一次。这是中国商标事业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中国商标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

  据悉,本届商标节的主题为“呼唤商标力量、促进繁荣发展”,举办形式多用、内容丰富的活动,为政府、企业、代理组织和企业界人士交流实施商标战 略经验、展示商标保护成果和商标文化,传播年度具有权威的商标政务、商务信息提供一个良好的高端平台;还将举行“纪念《商标法》实施30周年,推进国家商 标战略实施”高层研讨会(主论坛)。

商标代理雇演“双簧”诈骗

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商标,没想到却等来了抢商标的威胁电话,接着又被告知商标版权已被别人申请保护,需要再交一笔钱才能继续注册。3月底,烟台市民李先生给本报编辑部打来电话,怀疑自己在委托济南某机构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遭遇“双簧”骗局。
代理机构主动上门
  3月30日,记者在烟台市见到了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从事雕刻机销售多年,生意逐渐步入正轨。今年3月份,他在烟台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考虑到公司的长期发展,他决定给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
  在此之前,曾有济南多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给他打来电话,表示可以帮忙他办理商标注册事宜。李先生分析认为,这些代理机构之所以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可能是因为他之前曾在多家电子商务网站用手机号码进行了注册。“这种信息泄露太常见了,公司天天接到类似的业务电话。”
  在众多主动找上门的代理机构中,李先生最终选定了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诚成公司”)。他在网上查到了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相关信息,认为“比较靠谱儿”,便与这个公司取得联系。
  崔女士是众合诚成公司的一名业务员,负责为李先生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双方通过传真和邮件沟通之后,于今年3月26日签订了商标委托合同。
  根据合同条款,众合诚成公司依法办理李先生委托的商标代理事务,李先生则需一次性将所需费用汇至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众合诚成公司有权不履行义务。
  3月27日,李先生按照众合诚成公司的要求,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1800元代理费用。李先生多方咨询得知,这个代理费用算是便宜的,“烟台本地的代理费大约是2000元”。
外地“同行”来抢商标
  但是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3月29日,李先生接到一陌生男子的电话,手机号码归属地显示为陕西西安。该男子说话“声音很大,底气十足”,自称和李先生是同行,在西安从事雕刻机 生产和销售生意。他声称,李先生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他的公司已经使用多年,只是一直没有注册。现在得知李先生正在申请注册,他希望能够从李先生手中把商 标买回来。
  对此,李先生很是奇怪:自己两天前刚和代理公司签订协议,商标还没批下来,也没有进行公示,对方怎么就这么快知道了自己正在注册的商标名称呢?
  李先生问对方姓名,该男子回答“不便告知”;李先生追问其公司名称,该男子也回答“不便告知”。不得已,李先生谨慎地表示:“我先问问律师吧。”
  闻听此言,该男子突然语气一变,厉声表示,李先生不卖也没关系,他马上去北京对这个商标申请版权保护,然后将李先生告上法庭。最后,该男子还恶狠狠丢下一句话:“你准备好30万,咱们法庭上见!”
  挂了电话后,李先生一头雾水。他马上给众合诚成公司打电话说明此事,接听者自称是公司查询员。他告诉李先生,经过查询,李先生所欲注册的商标已被别人申请版权保护了。
  李先生一听,更觉奇怪:西安男子刚挂了电话没一会儿,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就被版权保护了?这也太快了点儿!
环环相扣疑似诈骗
  随后,李先生给众合诚成公司业务员崔女士打电话,崔女士说自己“只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学生”,并不清楚此事,会向经理汇报。
  李先生回忆说,时间不长,自称是崔女士上级的卫经理就打来电话称,经过查询,李先生申请的商标的确被人版权保护了,但此事并非没有解决办法:李先生只需要再交上一笔费用,公司就可以对对方的版权保护提出异议,帮李先生要回他想要注册的商标。
  听到这里,李先生再次感觉不对味儿,他觉得自己很可能落入了别人设下的连环圈套里,抢商标的西安男子根本就是一个托儿,他们合演了一出“双簧”,目的就是骗钱。
  李先生说,从西安男子闪烁其词抢商标开始,他便觉得事有蹊跷、疑点重重。首先,该男子如果真的只是想协商解决商标问题,为何连自己的姓名和公司名称都 不愿意透露?其次,李先生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交给了众合诚成公司的业务员,在受理通知书尚未下达和受理结果尚未出来前,李先生自己都查询不到申请情况,西安 的这家公司又是如何知道申请情况的?
  4月7日,记者致电为李先生办理业务的崔女士,她表示自己刚工作3个月,只是个办事儿的业务员,目前已经从公司辞职,“对这些事情都不清楚”。记者又 辗转联系到崔女士的上司卫经理,卫经理得知记者身份后,表示自己已经知道李先生被抢商标一事,但他坚称公司从未要求李先生交纳任何版权异议费,“公司已经 解决了这个问题,李先生可以继续注册自己的商标,没有任何问题”。
  记者质疑,客户申请信息为何会在短短两天之内被泄露到外地?卫经理表示,他对此并不知情。“不知道他们如何拿到这些信息的。”对于李先生怀疑自己被设陷阱诈骗一事,卫经理表示:“公司想向李先生解释,但他情绪一直很激动,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

新商标法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便利

据新华社大连6月15日电 15日正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向与会人士介绍了正 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吴群表示,新版商标法有望为公众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多项更加便利的服务措施,包括:扩大申请范围、提供电子申请方式、减少申 请成本等。

  从早期的招牌、字号,到现在的文字、图形,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发展。那么,声音、颜色能否申请注册商标呢?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取消了现行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规定声音、单一颜色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甚至气味、动态商标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吴群认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新型商标申请的法律之门即将打开,随着科技能力及商标实践的发展,待时机成熟时,我国还将陆续开放其他类型的新型商标。

   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往往要抱着一摞材料多次往返工商部门。互联网这么发达,能否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早在2009年,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已经开始试点这 种新的申请方式,但目前仅允许部分获得授权的代理组织提交除自然人申请、有优先权的、人物肖像等之外的普通商标注册申请。

  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全面开放电子申请方式,允许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商标申请。这将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进而促进市场主体申请商标的热情。

  此外,新版商标法草案还新增了“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允许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不仅可以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办理手续的时间,还能节约当事人申请商标的经济成本。

   现行商标审查制度不利于商标审查员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因为缺乏沟通和解释,商标申请资料往往因为小的瑕疵而被驳回。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针对这 一缺陷规定了审查意见书制度。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可以向申请人发送《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其商标申请做出说明或修正,从而提供了重要的沟通渠道。

  我国现行商标法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去年12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

地理标志产品价格高出同类产品20%以上

新华网大连6月16日电(记者张晓松)记者从正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了解到,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量呈现快速增长势头,近五年注册量已达前十年的5倍。地理标志注册正在成为提高农副产品竞争力、加快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副产品价格普遍高出同类产品20%以上。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我国从1994年开始地理标志注册工作,截至去年底累计注册1745件,大多为农副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地域不可更换性,离开该地域生产的同类产品将不具有这些特点。正是由于这一特点,地理标志往往一经权威部门认定,就会产生巨大的品牌效应,并为相关产品带来很高的经济附加值。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审查处负责人张萍介绍,农副产品通过注册地理标志,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明显增强,直接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通过注册地理标志,“循化线辣椒”市场价格从每公斤1.6元提高到7元以上,“太平猴魁”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西吉马铃薯”出口到欧美、日韩、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安溪铁观音”销售收入已占当地农民收入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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