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标局、公平交易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2001 年第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公通字[2000]88 号)的精神,2001年5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平交易局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联席会 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 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做好保护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平交易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2001年第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根据《关于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公通字[2000]88 号)的精神,2001年5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平交易局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联席会 议。会议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高峰副局长主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田云鹏副局长、公平交易局刘俊臣副局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殷根娣助理 巡视员、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胡安福局长、李金发助理巡视员以及有关业务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各成员单位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工作部 署,介绍了各成员单位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互通情报等问题。会议纪要如下: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公通字[2000]88 号通知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都非常重视,相互合作配合,不断加大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产品、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突破了一批大 要案件,并对近年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总结,分析了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了解和掌握此类案件的发展趋势,提出有力 的打击对策。目前对全国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不容乐观,此类违法犯罪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地区问题还相当严重;而且今后随着印刷技术的日趋先进与发 展,不法分子作案手段将更加迅速、快捷,手段更加隐蔽,因此,查处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将更加困难。今年,各部门将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的统一部署,针对行业特点,重点打击非法印制商标、商标侵权、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狠抓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加强对各种商品交易 会、商品交易市场、彩票和有奖销售活动及地方商业垄断行为的监督力度。
与会人员认为,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渠道不畅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这类案件由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力度和结果的差异,查处效果不好,震慑不力。
会上,各单位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以下具体意见和措施:
一、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召开非常及时,为我们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契机。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专利 工作管理部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在打击工作上的优势,在侦办大要案件时,要适时采取联合行动,形 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抓好协同整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以更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营造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的强大声势。
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公通字[2000]88 号的通知精神,建立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和通报范围、方式。(1)建立日常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交流 情报信息。采取发文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各自掌握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窝点、违法犯罪手段,以及掌握的团伙等情况,及时相互通报,以便各 方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2)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特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经验材 料;(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具体规范案件的移交制度,建立移交案件标准,并通报各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专利工作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情况。
三、根据公通字[2000]88号通知精神,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工作情况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方轮流主持。会议议定,下次会议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牵头。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合作,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交叉授课,对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办案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