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成为首个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品牌
太阳神成为首个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品牌
在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开始实施之际,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其中“声音为可注册的商标类型”的相关规定,正式申请注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为声音商标,成为《新商标法》开始实施之际的第一个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品牌,可见太阳神集团在品牌管理方面所做的充分准备。太阳神集团的这次申请,意味着当年红遍中国大江南北的“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不仅仅是唤起一代人回忆的广告歌曲,更将成为太阳神品牌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记者了解,自2013年8月31日新《商标法》修订案公布时起,太阳神方面就已经一直马不停蹄筹划声音商标申请事宜。期间,太阳神多次与相关部门、专家面对面进行沟通,与知识产权专业人士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关注声音商标动态,准备各种申请材料,第一时间申请注册声音商标,成为首批申请注册的企业。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旋律最早源自太阳神企业形象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神集团于1990年委托著名歌曲创作家解承强和陈小奇创作《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为企业形象歌,随后在广东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注册,太阳神集团享有著作权。除了企业形象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神的好声音还包括其他8支曲子:《太阳神升旗曲》、《太阳神进行曲》、《太阳神交响乐》、《为钢琴与弦乐队——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民乐、打击乐与人声——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神主题——礼仪音乐》、《太阳神主题——环境音乐》和《我们就是太阳——太阳神企业队列歌》。这些曲子是太阳神集团为满足不同场合的使用需要,根据企业形象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的主旋律演化出来的。9支曲子共同建构起太阳神独有的听觉识别系统,多角度、多层次阐述传达了太阳神集团的精神和信念,成为太阳神独特、系统的声音标识。
伴随着“当太阳神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传遍大江南北,太阳神销售规模由1988年创始期的430万元增至1992年的13亿,产品销售占比保健品市场63%……2013年的销售收入更是达到20亿。今天的太阳神集团,经营范围已由早先单一的保健品延伸到包括保健品、食品、饮用水、化妆品等在内的现代养生广阔领域。对于现阶段已经拥有众多产业的太阳神集团而言,声音商标注册的意义非凡,因为这不仅标志着太阳神自身的品牌资产积累上升一个新台阶,同时也是太阳神集团迈向发展新台阶的一座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