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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通诉美国高通注册商标侵权 立案7个月还未开庭

 

上海高通诉美国高通注册商标侵权 立案7个月还未开庭

原标题:上海高通诉美国高通商标侵权立案7个月还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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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7日,中国上海高通召开维权新闻发布会,就美国卡尔康公司涉嫌商标侵权等事宜回答记者提问。

QUALCOMM的中文商标“高通”涉嫌侵权;美国高通产品现已不使用“高通”

美国高通最近在中国麻烦不断。发改委刚刚结束对美国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中国本土的高通公司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再谈全球最大手机芯片供应商美国QUALCOMM的中文商标“高通”涉嫌侵权。QUALCOMM公司表示,对此不做回应。

本土高通诉美国高通商标侵权

早在半年前的2014年7月,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就开始状告美国高通未经认证通过而长期使用“高通”商标。当时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于1992年便合法注册了“高通”商标,而美国高通1998年进入中国开始至今,一直非法占有使用“高通”字样,其侵权行为给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运营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巨大损失,为此要求美国高通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登报道歉,并赔偿侵权损失费1亿元。

但半年来诉讼进展并不顺利。

据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程儒萍介绍,中国公司起诉美国公司,根据《海牙公约》需要由中国法院递交外交部,由外交部递交美国最高法院,再递给美国高通所在的州法院,然后才传到美国高通手里。这个传导工作几乎花掉了半年时间。

“而在美国高通收到法院文书后,美国高通的上海分公司又表示,起诉归属地不对。”程儒萍表示,而在此期间,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在中国还遭遇各种麻烦,比如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本拥有的“高通”第38类商标被商评委撤销。据悉,被商评委撤销的第38类商标可以用于有线电视、电话通讯、移动电话通讯等十类商品。

“因此,立案7个月,案件几乎没有进展,至今还未开庭。”程儒萍称。

案件进展不顺,程儒萍这回选择和君创业作为维权顾问。和君创业因当年帮助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而名声大噪。

中国本土高通的代理律师、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若剑表示,这两年美国高通在中国也尽量规避侵权行为,其产品现在已经不再使用高通,而是采用骁龙品牌。

中文“高通”商标价值几何

美国高通公司(Qualcomm Inc.)创建于1985年,2013年以172.11亿美元的营收稳居全球IC设计之首。在智能手机如此火爆的今天,其在半导体行业的赫赫之名无人不晓。该公司于1998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以“高通”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中文商标使用。直到2010年才开始申请高通商标,却由于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和使用“高通”系列商标在先,没有获得注册。

2002年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曾通过律师正式向美国高通发出了律师函,严正指出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后美国高通开出了5万元人民币的价钱试图购买“高通”商标,被中国高通拒绝。

那么到底本土中国高通商标价值几何?程儒萍表示,任何谈判都要有基础,现在没法谈价格,而且本土中国高通也并不存在一定要把商标转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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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郑州驰名注册商标 增长量创历史新高

去年郑州驰名注册商标 增长量创历史新高

时间:2015-3-21  来源:中原网
 

原标题:去年郑州驰名商标 增长量创历史新高

中原网讯(记者 宋建巧)全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昨日召开,确定今年加快商标战略实施举措。市委常委、副市长薛云伟参加会议。

目前,我市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5件,去年新增“逸阳”、“宇通”等9件中国驰名商标,增长量为历年最高;省著名商标492件,比2013年增加98件,增长24.87%;驰名、著名商标数量持续位居全省首位。为净化商标战略实施环境,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540起,结案524起,案值873.1万元,罚没金额430万元。

薛云伟说,去年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总体良好,今年要抓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落地,争取尽快出台《郑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办法》和《企业商标管理规范》,要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商标和品牌,在去年的基础上取得更大提升,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数量增长幅度高于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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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注册商标纠纷索赔升至29亿 争夺战仍未见分晓

王老吉注册商标纠纷索赔升至29亿 争夺战仍未见分晓

时间:2015-3-21  来源:长江商报作者:魏凡■■■■■■■■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红罐争夺战仍未见分晓。

近日,加多宝王老吉掀起了新一轮的斗争。2月27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案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亿元。

“红罐之争”究竟谁将是赢家?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加多宝还是广药王老吉,都是希望通过这些行动,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曲日亮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双方利用打官司来扩大消费群体的影响效果应该还是有限的,一方面消费者很难由于对案件的关注而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这毕竟是短期效应,有可能还会对品牌产生负面价值。所谓的双方共赢也未必真能实现。”

商标纠纷索赔升至29亿

“这个29亿元的数据,是从被告所在地工商局调取,并经过会计事务所严格审计分析,因而增加了金额。”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陈月告诉长江商报记者。

白云山日前发布了《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的进展公告》,称近日公司获悉,广药集团诉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加多宝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赔偿变更申请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去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之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白云山日前发布的公告称,广药在去年案件受理之后,依法调取了加多宝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专项分析并出具报告,其中显示,在上述期间加多宝净利润合计约为29.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广药与加多宝的7起案件进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行为,广药均胜诉,加多宝均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累计需支付赔偿金近1.7亿元。

而在2014年12月19日,历时896天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红罐装潢权”则可以看作是该案的一大高潮。当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使用红罐为侵权行为,除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还要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5210元。

“其实无论是加多宝还是广药王老吉,都是希望通过这些行动,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一位业内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双方利用打官司来扩大消费群体的影响效果应该还是有限的,一方面消费者很难由于对案件的关注而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这毕竟是短期效应,有可能还会对品牌产生负面价值。所谓的双方共赢也未必真能实现。”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曲日亮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王老吉此次商标纠纷索赔升至29亿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一个国企来讲,保护国有资产是其应尽的义务。无论是此前对“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的收回还是此次王老吉变更赔偿额度,都是在保护国有资产。即便是王老吉针对多个广告侵权案件的诉讼,也都是在保护王老吉的商誉、品牌,保护国有资产,这点不容置疑。

十年租用期之争

5年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两者官司不断,“商标案”、“改名案”、“红罐案”一场接着一场。其中,被誉为“中国包装第一案”的“红罐案”是双方系列纠纷案件中的重头戏,直接关系两家公司的核心商业利益。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历时近30个月,情节跌宕起伏。

相比在20年前,两家公司惺惺相惜,合作开发做大凉茶市场,不禁让人十分感慨。虽然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红罐装潢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已出,但随着王老吉的继续上诉,可以预见的是,数年凉茶之争还将继续上演。

“我们和香港鸿道集团的合作曾经还是很愉快的,实在是没想到闹得这么僵。”广药集团有关负责人王辉(化名)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曾透露,外界很多人认为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就王老吉商标之争,只是为了租赁费太低,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

据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实际上,在2010年5月2日之前,广药集团就不止一次接到各方打来的电话,要该集团认真确认一下,是否可以转让王老吉品牌。在如何选择解决方案的关键时刻,广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则多次明确表示,要求广药集团依法依规处理好王老吉合同纠纷,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我们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租赁合约是从2000年开始的,合约有效期限是10年。”王辉介绍,王老吉商标属于广药集团,广药集团授权香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按照双方协议,与香港鸿道集团王老吉商标租赁期是2010年5月2日到期。

据了解,国际上商标使用费惯用的收取标准,是按照销售额固定比例来收取。而据两家之前达成的协议,香港鸿道集团租赁使用王老吉商标,付给广药集团租赁费用最高的也不高于573万元,与国际惯用标准相差百倍。然而,2010年5月2日过去了,鸿道集团方面并未做出任何反应。于是在同年8月30日,广药集团给鸿道集团发出了律师函,告知合同期限已到,如要继续使用就应重新谈判。而发出的律师函则始终石沉大海,得到的反馈始终是“没收到”。

值得注意的是,鸿道集团在未理会律师函的同时,仍然按季度支付商标租借使用费给广药集团。鸿道集团所承认的是租用日期至2020年的那一份合同(前文所提到的行贿所签下的合同)。但广药集团将这笔钱全部原封不动地存了起来。

“为了确保律师函送到对方手上,广药集团采用了快递、传真等方式,由于香港鸿道集团总部在香港,还专门安排人去香港派送律师函。”王辉称,香港鸿道集团收到律师函后,主动和广药集团联系过,希望广药集团收回律师函再坐下来谈判。王辉称,广药集团态度坚决,可以谈,但拒绝收回律师函,因为收回律师函,不符合法律程序。而后香港鸿道集团就采取回避态度,不愿意和广药集团坐下来谈了。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10月,广药集团与北京名牌评估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发布了一条轰动性的消息——王老吉品牌估价达1080亿元,为中国第一品牌。这一消息的传出,让一年最高仅573万元的租用费用显得更加不合理。

日前,长江商报多次致电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希望求证上述说法时,但对方电话持续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致电两位位加多宝内部人士时,对方均表示“到公司较晚,并不知道其中详情”。

“双方利用打官司来扩大消费群体的影响效果应该还是有限的,一方面消费者很难由于对案件的关注而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这毕竟是短期效应,有可能还会对品牌产生负面价值。所谓的双方共赢也未必真能实现。”——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曲日亮

矛盾爆发

2012年5月9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裁决香港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1年4月

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香港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1年12月

加多宝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一面标注有“王老吉”、另一面标注有“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

2012年5月10日

加多宝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两面均标注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

2012年6月3日

广药集团授权全资子公司大健康公司开始生产、销售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双方遂引发红色罐装包装装潢归属之争。

2014年12月1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决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红罐争夺

2012年7月6日

广药集团和广东加多宝分别向广州中院和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互诉对方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

2013年1月31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或与之意思相近的广告语。

2013年12月20日

广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3年12月24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驳回了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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