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义/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义/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地址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或者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指定的国内接收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义/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义/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地址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