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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零钱宝”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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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易付宝公司)为其理财产品“零钱宝”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驳回,随后该案进入行政诉讼阶段。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所作被诉决定,即驳回“零钱宝”商标的注册申请。

据了解,该案申请商标为第13277954号“零钱宝”商标,由易付宝公司于2013年9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6类金融服务、电子转账、信用卡服务、借记卡服务、金融票据交换、金融管理等服务上。2014年10月11日,商标局针对申请商标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与第12865491号“Q 零钱通宝 LINGQIANTONG”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2016年6月23日,商评委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易付宝公司不服上述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一审诉讼程序中,易付宝公司提交的主要证据包括苏宁官网零钱宝使用截图、零钱宝使用图片、易付宝使用手册图片、零钱宝活动券图片、零钱宝宣传海报、堆码、红包、卡片及实物图片、零钱宝市场推广进度表、零钱宝推广视频旁白、零钱宝终端布展,用以证明“零钱宝”于2014年1月推出的支付服务,申请商标与主标一并使用,经过易付宝公司的大量使用和宣传,与易付宝公司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足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程度,容易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据此,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决定。

易付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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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苹果Apple Watch诉讼请求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四起苹果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判决认定苹果公司申请使用在Apple Watch上的商标过于复杂、缺乏固有显著性,依法驳回了苹果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14年11月13日,苹果公司在“计时仪器、表、珠宝首饰”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15674129号******
等四件图形商标。2016年3月31日,商评委决定认为,以上申请商标系由多个图形组合而成的复杂图形构成,整体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驳回商标申请注册复审。

 

苹果公司不服被诉决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苹果公司诉称,其申请注册的第15674129号、第15674130号、第15674131号、第15676860号图形商标系苹果公司独创且指定颜色,使用于苹果公司Apple Watch的待机界面上,经过苹果公司大量宣传使用,已经获得相关公众认知并能够与苹果公司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固有显著性;同时,苹果公司在“计算机”等相关商品上已经成功注册了与本案申请商标类似的、由多个小图标组成的商标,根据审查一致原则,本案的申请商标同样具有显著性,应予以核准注册。

 

商评委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第15674129号、第15674130号、第15674131号、第15676860号图形商标由多个具备不同功能的小图标组合构成,整体上构图和构图元素过于复杂,相关公众一般不会将之识别为商标,而会将之识别为相关电子产品的待机界面图样,因此申请商标缺乏固有显著性,其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由于商标授权实行个案审查原则,苹果公司提出的关于其他相同或类似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并非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另外,苹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于申请日之前经宣传使用已获得显著性,其相应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了苹果公司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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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驳回了苹果iPad mini专利申请

最近在专利和商标领域苹果一直运气很不好,在墨西哥丢掉了iPhone商标,在巴西也正在因为iPhone商标打官司。今天,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驳回了苹果 申请的iPad mini专利。iPad mini发布之后没多久,苹果就向USPTO申请了名为iPad mini的专利,USPTO认为苹果专利中对产品的描述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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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拒绝iPad mini专利申请的原因是苹果已经获得了iPad专利,所以这两者可能造成误解。苹果在2010年3月从日本富士通那里购买了iPad商标权。不过中国区 的iPad商标是唯冠Proview拥有的,去年苹果一直在跟唯冠因为iPad商标的事情打官司。苹果这次没有获得iPad mini商标,不知道会对未来的专利战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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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第8084797号商标驳回复审案件

我公司代理凡默雷(意大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第8084797号“ ”商标驳回复审事宜,于2011年1月24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该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2年9月17日下发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该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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