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4新增马德里商标全国居首
青岛2014新增马德里商标全国居首
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去年全市新认定市著名商标90件,65件商标被初步认定为省著名商标,11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进一步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大幅增加,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397件,同比增长178%,超过了过去三年申请量总和,居全国第一。大力推进广告产业发展,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达9897户,经营额达4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9%和9.96%。
逾十五年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并具有十余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熟悉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WIPO国际事务、企业合同事务、许可协议、网络犯罪、反假冒战略、侵权控制、电子商务法律合规具有专长。
3月3日,由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版权标委会)主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标委会秘书处)承办的首届版权标委会年会在京召开。记者从年会上获悉,2014年度版权标委会共有1项重要基础行业标准正式发布、3项行业标准完成行标评审,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标准(DCI)目前已完成近10万DCI码的示范应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版权标委会主任委员阎晓宏表示,要做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特别是要实现我国在数字网络环境下版权产业的快速转型升级,必然要求国内版权产业与国际接轨并迎头赶上;必然要求进一步发挥版权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主导作用。
据悉,版权标委会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于2013年12月成立,现有委员52名,主要负责版权产业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包括各类作品及计算机软件等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在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的归口管理,跟踪国际标准的最新动态,组织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以及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负责版权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等。同时,DCI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标准化工作也是版权标委会的重要战略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历史性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必将越来越依靠包括版权在内的智力成果的使用。“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掌握技术和经济竞争的主动权,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行各业发展的共识。”阎晓宏表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将标准化工作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密切联系起来,并注重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在促进产业健康、规范、快速发展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在标准化组织建设和标准制定实施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据介绍,版权标委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以服务版权产业为核心,广泛深入产业调研,发掘行业需求,紧紧围绕版权产业的发展,研制完成了DCI标准等一批行业标准,重点架构起了DCI标准相关体系,为我国数字版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广泛开展标准宣传,配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国际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标准贯彻实施工作,广泛开展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版权标准化工作队伍初步建立,各项工作开始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这将更好地推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规范化发展,促进版权产业的快速转型升级。
青岛商标总量超10万件 增长迅速
昨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据了解,2014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1.6万户,总量突破90万户,年增长量超过全市历年市场主体总量的一半;在职能划转、体制调整的情况下,查办案件4550起,罚没款4172.73万元,保持了较高的市场监管水平。青岛市工商局连续第二年在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单位评比中名列第一,并被国家总局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
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0.6万户
市工商局及时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并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制定 《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通知》等“宽进”政策,取消前置行政审批344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90.3%。推动将市场主体发展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考核,定期通报数量并严格数据核查,形成了各级政府支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合力。
自去年3月1日改革启动以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0.6万户,新增注册资本1867.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5%、16.63%;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90.2万户,注册资本总额1.2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92%、27.9%。在全省市场主体发展考核情况反馈中,我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幅度均居全省第一。
全市新增个体户27万户
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布局,积极向上争取,青西新区和高新区分别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外资企业登记权,我市为全省近三年获此授权的唯一城市。至此,我市已有8个行政区域取得外资登记授权,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工商局积极做好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制定了“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28条意见”。积极打造一体化服务平台,整合分散于各部门的民营经济发展职能。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协调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等金融机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量身定做优惠贷款政策。截至12月底,全市新增民营企业4.56万户,新增个体户27万户,同比分别增加55.3%和151.97%;吸纳就业62.8万人,同比增长51.25%。得到省委督导组充分肯定。
商标总量突破10万件大关
市工商局充分运用商标培育等职能,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商标培育机制,推动商标申请和注册量首次纳入全市考核,有效调动了全社会品牌创建积极性;全市在审商标和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10万件大关,达10.6万件,同比增长30.86%。
市工商局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新认定市著名商标90件,65件商标被初步认定为省著名商标,9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进一步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并且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区(市)培育积极性,实现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大幅增加。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397件,同比增长178%,超过了过去三年申请量总和,居全国第一。市工商局大力推进广告产业发展,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达9897户,经营额达4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9%和9.96%;青岛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顺利通过国家评审组评审。
全年共查办案件4550起
在实行市场主体“宽进”的同时,市工商局着手制订“商事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构建严密的后续监管体系。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整合工商许可和监管信息,并与税务、金融等部门签订共享协议,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开通,186万户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注、吊销)信息对外公示,平台日均访问量超过5万次,信用监管和服务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市工商局严把质量关,推荐59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获全国公示。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媒体设立违法广告、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台;与公安部门签订《打击与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协作协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管震慑力。适应区(市)局下划的体制变化,及时出台市局和区(市)局职权划分规定,并且注重发挥市局机关示范作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针对人员划转对执法力量的影响,探索实施“综合执法”和“组合拳”式执法,全年共查办案件4550起,罚没款4172.73万元;其中,市局机关罚没款930.93万,同比增长277.5%。
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加大
以创建“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为目标,市工商局联合九部门出台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方案》;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全年监测重点媒体广告34万余条次,对违法广告实行“日通报”并进行严厉查处,查办案件240起,罚没款398.29万元,同比增长67.87%;引入信用管理,对全市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全市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数量同比下降80%,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有效遏制,在总局对全国36个城市媒体广告监测通报的排名跃居前列。市工商局被授予“全国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先进单位”称号。针对315晚会曝光的白银交易黑幕问题,对全市28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进行筛查,查办案件4起,罚没款46万元。完成“电子取证分析实验室”一期建设,搜索建档网络经营主体2.77万户,网上亮照1.23万户;深入开展“红盾网剑行动”,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案件89起,罚没款171万元。继续推进银行、电信等行业合同违法专项整治,纠正问题格式条款833条,查处案件19起,罚没款31.2万元,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两千多万元
加强12315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工作督导规范,并将投诉举报处结率、“诉转案”查处率等指标纳入全系统考核,有效保持了消费投诉12315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积极推进12315效能建设,补充31名接线人员,加大人工值守力度,实现了12315“全日制”运行。全年受理咨询、投诉13.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19.25万元。深入分析投诉举报数据,定期发布消费维权指数,国家总局张茅局长、马正其副局长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坚持以执法促维权,实施“打假冒、反欺诈、保权益”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大力推进“诉转案”,严查消费侵权行为,共查办消费侵权案件415起,罚没款263万元。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为重点,组织抽检商品1815批次,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455起。全面推广“消费维权工作室”,联合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维权。邀请专家学者就消费热点问题专题研讨,并向市人大、市法制办提出立法建议。目前,《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列入全市立法项目。
“三项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市工商局组织“局长学法日”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10余次;举办系统第三期公职律师培训班,15人通过司法考试,全系统公职律师达60人。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消费投诉举报信息分析、媒体广告监测分析以及网上考核等软件进一步完善,为各项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认真抓好市局领导班子48项重点整改事项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任务落实,市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满意率达到100%。市工商局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举办“红盾国学大讲堂”,充分发挥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香港中路工商所和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薛为怀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组成事迹报告团在系统内巡回宣讲,并受邀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报告会、全国工商所长培训班和14个区(市)政府、部门作报告。
基层快讯
年夜饭变“年夜烦”
最近几年各大饭店兴起了吃年夜饭的风潮,王先生也想赶一回时髦,便选了离家较近的一家比较高档的饭店。“以前除夕,老婆和老妈从三十下午就开始忙活晚上的饭了,包饺子,炒菜,吃完了饭又得收拾,我想今年在饭店吃年夜饭,花样多,饭店还有很多节目,也能让老妈老婆舒舒服服地过个年! ”可这家饭店开出的年夜饭订单却让王先生糟心不已。 “现在国家规定不准设置最低消费,但饭店就变了个花样继续玩 “最低消费”。一盘娃娃菜原来叫“清汤娃娃菜”现在叫“财源广进”,直接就从28块钱涨到了58!这不是宰人嘛? ”
李沧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设定“年夜饭最低消费”或“搭售”等霸王条款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利拒绝,并向工商部门投诉。
小虫子咬出假冒红木家具
赵女士半年前在某家具城花16000多元买了一套红木沙发,谁知半年后沙发的木头内却生了虫,外皮也出现了质量问题。多次找经销商调换,都遭到了拒绝,在李沧区消保委的调解下才得以解决。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该女士所投诉的问题符合此条规定,所以商家应给予赔付。
市北提前整治春节市场
春节即将来临,居民购买年货需求旺盛,市场交易量增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了确保节日市场交易秩序,和生产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 “三项整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生产环境。围绕节日市场消费热点、突发易发频发消费纠纷问题和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该局以即墨路小商品市场、利津路小商品批发市场、台东步行街等为重点区域,以服装鞋帽、家居建材、汽车配件等为重点商品,集中查处集贸市场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此外,对以假促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