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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专利顾问

近年中国专利转移数量节节攀升

2017年初,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以及“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等具体任务。实践中,我国目前仍然存在专利转移转化效益不够高等问题,笔者通过分析近5年我国专利转移情况,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政策推动 激发运营活力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开始开展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建设工作。

201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确立了在北京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西安、珠海建设两大特色试点平台,并通过股权投资重点扶持2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示范带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2015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共批准在全国10个城市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围绕《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十大发展领域设立了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在四省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进一步推动形成”平台+机构+产业+资本”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发展新模式。

这些政策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激活了我国专利交易市场,近年来我国专利转移数量节节攀升。从我国近5年公告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转移情况(见表1)来看,2016年,我国专利转移数量高达15.498万次,比2012年(7.0971万次)翻了一番,专利运营政策初见成效。

本土转移 数量大幅增长

笔者进一步分析发现,近5年85.7%的专利转移增长来自于中国本土权利人的转移(下称本土转移),仅有14.3%的转移增长涉及国外权利人(下称国外转移),可以说,本土权利人是我国近5年专利转移的主体。

近5年本土转移的占比情况也证实了该观点。自2013年起,本土转移占比开始攀升,仅2015年出现下降,但2016年即再次激增3.6393万次,增长率高达40.5%,而国外转移占比则跌破20%,仅占比18.5%。

虽然从数量上看,我国专利转移形势喜人,但深入分析我国本土转移可以发现,大多本土转移是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以及企业基于资质认定的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尤其在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由于认定条件中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式做了修改,删除了“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的获取方式,导致原先通过专利许可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需要转为通过专利转让达到申报条件,这可能是引发2016年我国本土转移数量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可以说,目前我国大多数本土企业对专利转移的需求尚未上升到出于对技术本身的需要这一层面。

国外转移 商业目的明确

从国外转移情况(见表2)来看,近5年国外专利转移数量整体保持上涨态势,仅2014年略有下降。到2015年,国外转移数量激增1.0583万次,增长率高达58.9%,其中美国、德国和日本对转移增长贡献突出,尤其是美国的微软公司,其对微软技术许可有限责任公司转移了5682件专利,而日本的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则对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转移了1184件专利,德国的谢夫勒科技股份两合公司则对舍弗勒第五管理投资有限两合公司转移了591件专利。

我国的专利运营政策于2014年全面开花,从2015年起,国外大型企业相继在我国成立独立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并开始通过转让的形式将专利集中于知识产权运营公司。2016年,这一势头得以延续,荷兰帝斯曼、新加坡安华高科技也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公司管理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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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和国内直至2016年才出现专利转移爆发性增长不同,国外在2015年就出现了专利转移的爆发性增长,可以说,国外企业对我国专利运营政策的敏感性远胜于国内企业。同时,由于国外成立专利运营公司的企业均具有较强实力,这意味着其在中国开展的专利运营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

总体来看,目前中国作为全球主要新兴市场已为国外各领域企业所关注,同时这些企业已开始准备将专利作为其进入中国市场的利器。我国虽然涌现出众多运营机构,但出于实体企业自身需要成立的运营机构较少。面对国外的“磨刀霍霍”,我国企业需要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走出国门的同时不忘守住“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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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诸城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出台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以知识产权战略为支撑的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形成有力的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导向,参照《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和《潍坊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潍坊诸城市出台了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诸城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分别从三方面规定了专利奖的评选:一是规定奖项设置。市政府设立诸城市专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重点奖励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二是明确奖励方式。《办法》参照《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明确了诸城市专利奖由市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及奖励数额;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对市专利奖的管理,从申报市政府专利奖的条件、专利奖的评审工作、专利奖推荐原则及申报程序、评审工作中的纪律约束、惩戒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此项政策的出台,推动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加快全市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鼓励科学发展政策的激励作用,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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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魔剪专利之战硝烟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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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因魔剪”CRISPR-Cas9(以下简写为CRISPR)的专利之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是非非近年来成为生物医学界的热门谈资。美国对这一专利归属的宣判余音还未了,欧洲专利局(EPO)近日又宣判了欧方立场,硝烟一时再起。

  据《科学》杂志官网27日报道,EPO宣布,有意将CRISPR在欧洲的专利权授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和德国亥姆霍兹传染病中心组成的国际团队,该团队拥有该技术用于原核生物和真核生物所有细胞和生物的专利权。这与2月中旬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宣判哈佛—麻省理工博德研究所张锋团队“拥有CRISPR编辑真核生物基因组的专利”完全背离,双方在两次交锋中各赢一次,打成平手。

  同一专利 两种结果

  2012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詹妮弗·杜德娜与法国微生物学家埃马纽埃尔·卡彭蒂耶首次在《科学》杂志上报道称,CRISPR能在试管中精确切割DNA。但博德研究所在实现该技术编辑人类细胞的研究中领先一步。虽然两家机构在同一年先后向USPTO提出专利申请,但由于申请了快速通道,博德研究所率先被授予CRISPR用于编辑真核生物细胞的专利。加州大学关于CRISPR用于编辑细菌、植物、动物和人类等所有类型细胞的专利申请却迟迟没有获批,甚至面临被退回的后果。

  加州大学并没轻言放弃,他们已经准备就USPTO的判决寻求法律解决途径。现在,EPO也站到了加州大学这边,等最终专利文本和专利费用等后期细节敲定后,这一国际团队将正式获得EPO的专利授权。

  背后经济利益驱动

  科技日报记者就EPO宣布CRISPR专利最新结果采访了中科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张岩博士,他告诉记者,从技术上来说,这一工具目前用于敲除特定DNA片段效率很高,但敲入特定DNA的效率并不高;而且,虽然都号称该技术一旦转化成产品,将带来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市值,但还需长达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研发,这一天的到来仍然路漫漫。

  张岩博士表示,目前所有利用这一工具开展的任何科学研究都不需要专利授权,只有当研发产品上市获利后,这些专利拥有者才能分享收益。但两家机构热衷于炒作,站在前台的是科学家和研究团队,背后主使者或是风险投资公司,这些炒作与背后公司的股价息息相关,炒作得好,股价会飙升。

 至于欧洲方面为何会选择加州大学和其合伙团队,张岩博士认为也有政治考量,团队中的部分科学家来自欧洲科研机构,而欧洲在全球医药市场中占比甚至超过美国,当然不愿“拱手相让”。

  双方或达成和解 共享专利

  张岩博士预期,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双方达成和解,这与亚利桑那大学专利专家罗伯特·库克-迪根的观点一致。库克-迪根一直主张加州大学和博德研究所通过交叉专利许可实现专利共享,这样才能为CRISPR或将创建的数十亿美元医药价值提供最好的发展环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枫告诉记者,很多大型电子产品公司会通过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解决争端,共谋发展。签署这一协议可免除相互阻斥、避免昂贵的侵权诉讼,有助加强技术合作以及减少交易成本。

  许多公司已经开始为CRISPR支付专利费用,一些甚至开始研制与CRISPR专利有关的产品,如果加州大学主张其在欧洲的专利权,那些与博德研究所签订授权协议的公司将会面临麻烦。库克-迪根表示,欧洲方面的宣判再次证明,CRISPR专利之争将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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