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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微博版权协议引争议

据《劳动报》报道,这两天不少用户在打开新浪微博客户端时,都会接到一条微博更新《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提醒,用户必须点击“同意”按钮才可继续使用微博。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默认用户同意的《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要求,“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由此引发众多网友对自己微博******就属于新浪,不能再发布在其他网络平台上。有专栏作家表达自己的担忧说:“我每天看书看剧然后动不动写几千字发微博,写了一年,集合了两本书。以后怎么办?”

 
  记者联系上新浪微博公关人士,对方表示,该条款主要针对第三方恶意抓取行为,但在表述上确实尚需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协议,并及时告知用户。
 
  新浪微博官方也两次发布声明,其中称拟对两条争议最大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时表示,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著作权理所应当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上。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是不能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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