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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名牌巧克力被重罚

日前,由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落槌。8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巧克力,不仅遭到刑事处罚,还被处以621万元罚金。该案中,法院通过对不法分子从严判处,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有力震慑了那些以牺牲民众健康权益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不法分子。

 

  原标题:“名牌”巧克力为何“吃”出621万元罚金?

 

  “8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巧克力,不仅遭到刑事处罚,还被处以621万元罚金。”1月17日,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下称新吴法院)落槌。

 

  据悉,该案历经9个月3次开庭审理,新吴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4人缓刑),并处以1万元至185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禁止4名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巧克力的生产、销售、制造标识等经营行为。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从严判处,通过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有力震慑了那些以牺牲民众健康权益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不法分子。”新吴法院副院长蒋少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该案因涉案金额巨大而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并成为2016年公安部“利剑行动”挂牌督办的案件。

 

  车间造出“品牌”产品

 

  “老板,你家的巧克力为啥有异味?”刚过完2015年情人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一家喜糖铺的老板多次接到客人投诉,反映其售卖的“德芙”巧克力口感与以往有异。

 

  一开始,老板还以口感差异可能源于生产工序、保存环境等原因劝解客人,但是随着客人投诉逐渐增多,甚至隔三岔五开始退货,老板感觉情况不对,立即联系德芙巧克力中国厂商,并将其从中间商徐某处批发的巧克力交由对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这些所谓的正品巧克力居然都是冒牌货。2015年3月,德芙巧克力权利人美国玛斯集团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与此同时,在安徽省芜湖县的一个橡塑厂车间里,三名男子正紧锣密鼓生产大量“名牌”巧克力,并采用“订单式”服务进行销售,产品销往全国多个省市。

 

  警方从徐某入手,发现了徐某的上家——江苏省无锡市塘南招商城某喜糖铺老板洪某,又从洪某“摸”到了上门推销的芜湖商人王某。据洪某回忆,2014年,洪某以每箱440元至480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了749箱假冒德芙巧克力,随后以每箱650元的价格出售给徐某,徐某再以每箱720元至750元的价格卖给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喜糖铺老板。此外,警方还发现,南京市江北区某喜糖铺老板也从另一个前来推销“德芙”巧克力的芜湖商人张某处,以同样低廉的价格购买了约600箱假冒德芙巧克力。

 

  根据上述线索,2016年1月至2月,警方顺藤摸瓜,在安徽和江苏两地查获3个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巧克力的犯罪据点,查获假冒德芙、费列罗巧克力30万余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生产假冒品牌巧克力的主要有王某、张某、徐某3人。自2014年开始,3人招聘工人在橡塑厂车间内生产假冒德芙巧克力,其成本价为每箱360元至380元,售价为每箱440元至550元,几乎只有正品批发价的一半。据悉,正品德芙巧克力的市场批发价为每箱824元,零售价为每箱990元。随后,这些假冒德芙巧克力被销往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福建等地,查实的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0万余元。3人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张某分得约75万元,王某和徐某各分得约37万元。在张某、王某制假、售假过程中,因双方有矛盾,王某联合另外一个人开始单干,并将广州乐龙巧克力厂的球形巧克力外包装更换为费列罗,假冒产品随后被销往苏州、南京、泰州、镇江、南昌、宣城等地,假冒产品销售商的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至57万元不等。

 

  法院坚持从严判处

 

  针对8名被告人的制假、售假行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向新吴法院提起公诉。新吴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公诉机关各项指控属实,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徐某、胡某有期徒刑5年、5年、4年、1年缓刑两年,分别判处罚金185万元、174万元、163万元、1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洪某、钱某有期徒刑4年、3年缓刑5年、3年缓刑5年,分别判处罚金35万元、30万元、20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刘博文表示,该案涉及“德芙”和“费列罗”两大国际知名商标,该案的从严判处体现了我国司法部门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决心。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确定。该案的涉案金额巨大,法院根据每名被告人的违法犯罪情况,作出上述判罚。

 

  “非法经营数额体现的是犯罪的规模和体量,不能仅仅以被告人赚钱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罚金数额,即使不存在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本身也印证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刘博文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通常为了自我辩解,交代的违法所得往往低于实际违法所得。由于犯罪的隐蔽性、现金交易的可能性、证据不足等因素,公诉机关并不能全部查清被告人的实际违法所得。在该案中,犯罪上下游产业链已成规模和体系,形成产销一条龙,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假冒产品属于婚庆类食品,因此,法院综合全案诸多因素,以非法经营数额作为罚金的计算基础,体现了法院从严打击的理念。

 

  打造公平竞争市场

 

  “‘德芙’进入中国市场已有20年时间,公司对于制假、售假行为一直是‘零容忍’态度,我们对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感到十分欣慰。”美国玛斯集团中国分公司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玛氏公司)华东区销售总经理廖朝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玛氏公司在食品生产和质量监督方面非常严格。今后,除了严把质量关外,玛氏公司还将配合中国有关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该案的审理体现了我国对商标权的平等保护。商标不仅是商品的标记,更是企业的象征,承载了一个企业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商标权的保护不仅是对企业智慧结晶以及品牌塑造过程的尊重,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蒋少文表示,我国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是为创新主体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此外,该案的从严判处也体现了法院对民众高度关注的“舌尖上的安全”的保护。法院通过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对于那些以牺牲民众健康权益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不法者也是一个有力的震慑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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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列罗的巧克力形状已申请商标

在你还想着怎么把自己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的时候,费列罗已经把巧克力形状都申请商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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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列罗立体商标造型:“金色褶皱锡纸球状包装+顶部白底椭圆型小标贴+咖啡色底托”

 

所谓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等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比较知名的立体商标有劳斯莱斯车头的飞翔女神、酒鬼酒的酒瓶、麦当劳线条非常圆滑的大M等。
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更直观,当然注册起来也更为麻烦;不具有显著特点的,不得注册为商标。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有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三项限制条件: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将元宵、麻花的形状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将这种刀片的形状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将有碍此项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讲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允许将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禁止上述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商标事业的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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