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市将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北京市、河北省等11个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通知》明确,此次改革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成立于2008年,由具有多年知识产权代理经验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历的商标代理人、律师组成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北京市、河北省等11个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通知》明确,此次改革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北京12月20日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二级巡视员夏青在20日举办的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审查实务宣讲会上表示,商标局将加大打击力度,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