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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标识含义问题的复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标识含义问题的复函
 (1988年9月27日)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8月30日函悉。现就函中询问的商标标识含义问题答复如下:
  商标法实施细则中的商标标识一般是指独立于被标志商品的商标的物质表现形式,如酒商品上的瓶贴,自行车上的标牌,服装上的织带等。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88年09月27日 实施日期:1988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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