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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商标注册程序新要求(第2652号及第2501号公告)

柬埔寨商务部最近发布的两项重要要求:(i) 按时签署使用/不使用宣誓书; (ii) 多类商标申请。商标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其注册商标使用/不使用宣誓书的背书请求,否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使用/不使用宣誓书将导致被删除来自注册处的注册商标; 在2023年8月1日第2501号公告中,商务部最近宣布,在提交多类别商标申请时,现需要提交一份多类别申请,以减少材料处理时间并方便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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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指定佛得角收费及流程变化

佛得角政府向WIPO交存了将驳回期限延长至 18 个月的声明,以及佛得角将在国际申请、后期指定和国际注册续展指定时收取单独费用的声明, 单独费用金额为:申请中或随后指定佛得角时,一类商品或服务为 169 瑞士法郎,每增加一类为 62 瑞士法郎; 续展时,每类商品或服务 86 瑞士法郎。 这些声明将于2023年9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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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知识产权局关于授权委托书(POA)的新规定(0436号通知)

老挝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3月30日发出第0436号通知,就在老挝办理手续所使用的授权委托书(POA)事宜作出以下通知:

  • 如果授权委托书未指定与该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代理或其他诉讼的范围或期限,则在与申请相关的程序或其他程序完成后视为过期,但不超过自签署之日起的三年期间。
  • 法人或组织授予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有该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人的签名。

第0436号通知自2023年5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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