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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于2019年12月19日实施新专利制度

     香港将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实施新专利制度。政府为此于今日(十月十一日)在宪报刊登公告,指定当天为《2016年专利(修订)条例》和《2019年专利(一般)(修订)规则》的生效日期。

      在新专利制度下,香港将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在香港寻求标准专利保护提供另一途径。专利申请人将可选择直接在香港提交标准专利申请,而不再局限于依照现时「再注册」制度所规定必须先在香港以外的指定专利当局提交相应的专利申请。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实施新专利制度是香港专利制度发展的里程碑,显示我们致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对促进香港作为创新及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长远发展亦大有帮助。」

  除了推行原授专利制度,新专利制度亦包括优化现时的短期专利制度,以增强短期专利制度的完整性,并同时维持在香港寻求短期专利保护的整体成本效益。

  新法例也将禁止在香港使用某些与专利执业有关而具误导性或令人混淆的名衔或描述。

  知识产权署会就新专利制度下提交申请的要求及程序,在新法例生效前把有关资料上载到其网站(www.ipd.gov.hk),以供有兴趣人士及从业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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