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商标法和马德里申请将于12月27日同时生效
马来西亚1976版商标法将在一个月内被崭新的《2019商标法》替代。新商标法将于2019年12月27日 与马德里协议商标申请制度同时开放及执行。新法令将为商标持有人提供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并且增强对假冒和恶意抢注行性的惩戒。
马来西亚1976版商标法将在一个月内被崭新的《2019商标法》替代。新商标法将于2019年12月27日 与马德里协议商标申请制度同时开放及执行。新法令将为商标持有人提供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并且增强对假冒和恶意抢注行性的惩戒。
7月1日,欧洲专利局(EPO)与马来西亚专利局和菲律宾专利局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旨在实现专利申请的工作共享和加速处理。
2016年10月,EPO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îtBattistelli)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局长莎木西亚.卡玛鲁丁(ShamsiahKamaruddin)和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约瑟芬.桑提亚哥(JosephineSantiago)签订PPH协议。之后,PPH试点项目启动。
伯努瓦.巴迪斯戴利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开展试点项目,它们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地区的两大重要市场。快速通道程序将使欧洲和这两个东南亚国家的公司和发明者更有效且更快地获得专利,从而促进我们两个地区的企业发展和创新。”
试点项目涉及《专利合作条约》(PCT),于2017年7月1日启动,为期3年。根据试点项目,专利申请获EPO、马来西亚或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申请人可以要求在另一知识产权局加速其相应的申请。EPO将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分享现有的工作成果,这加快了审查并减少用户花费。
EPO已与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IP5,包括E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日本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哥伦比亚、以色列、墨西哥、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家的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建立PPH试点项目。